城市道路窨井盖是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设施,窨井盖随着社会的发展呈现多样化趋势。截止至2020年6月,我市仅市政井盖数量便达40000余处,其报废和破损率也日益增加。窨井盖虽小,却关系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推动窨井盖综合治理工作落地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我市检察机关依法主动履职,多措并举、统筹推进,窨井盖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01
调取信息悉民意
为切实掌握全市窨井盖存在问题,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向市行政服务中心调取收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关于窨井盖投诉、举报相关数据信息。经查,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20日,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共受理涉窨井盖投诉及举报842件,其中2019年受理336件,2020年受理473件,2021年1月1日至1月20日受理33件。群众反映公交车站、中小学、超市、商户门口等人流密集的地方,窨井盖有时会出现松动、移位、缺失、破损、污水外溢等问题,甚至出现导致人员受伤、车辆受损的现象。
02
问卷调查听民声
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制作关于窨井盖的线上、线下日常调查问卷,到学校、社区、商场等地向群众发放,了解群众诉求,掌握全市窨井盖安全管理的现状,听取群众对于加强窨井盖治理的意见和建议,收集调查问卷共计2000余份。
根据问卷反馈情况,参与问卷调查的群众一致认为加强窨井盖安全综合治理很有必要,在调查问卷中提出数百条关于加强井盖治理的意见和建议。
03
实地摸排除隐患
为全面了解全市窨井盖现状,湛江市两级检察机关对全市窨井盖的运行、维护情况开展实地走访摸排。
在调查中发现,赤坎区某路段的道路行人、车辆密集,该路段有两处井盖严重破损,其中一处行人稍不注意便会失足跌落,且该井盖无明显管理单位标识和警示标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针对该问题,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迅速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沟通协调,该局接到情况反映后,第一时间组织下属单位更换新井盖,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04
查阅台账防犯罪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涉窨井盖犯罪,我市两级检察机关主动下沉各派出所,详细查阅涉及窨井盖的刑事及治安案件台账,对本地区涉窨井盖相关案件开展排查梳理。
根据市公安局提供的关于全市110接警情况及我市两级检察机关排查结果显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21日,全市110接警系统共接到涉窨井盖报案154起,救助类报警46起,其中故意毁坏财物类10起,盗窃类3起,致伤类1起,但目前向检察机关移送的涉窨井盖刑事案件仍处于空白。
05
检察建议促治理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延伸职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方式。2021年1月22日,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湛江供电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湛江分公司、中国联通湛江分公司、中国电信湛江分公司、中国铁塔湛江分公司、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湛江新奥燃气有限公司12个责任主体部门及人民监督员,召开关于推动落实窨井盖治理问题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座谈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通报了窨井盖调查情况并提出加强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治理措施和建议,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向上述12个责任主体单位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指出,目前我市存在责任主体部门对井盖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视度不高;主体职责分散,责任不明;管理方式滞后,监控手段不足;缺乏统一标准,难以形成治理合力;与刑事衔接难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增强责任意识,从维护公共安全、提升企业和政府形象的高度,履行好维护井盖的主体责任,解决权属复杂、多头管理等问题。二是压实安全责任,针对无标识的窨井盖,明确责任归属,增加井盖责任主体标识及投诉电话。健全和完善日常巡查、定期维护、全程监控、应急处置等协同工作规范,形成常态化巡查机制。三是创新管理方式,逐步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全面监控,做到监管无盲区。四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沟通,发现涉嫌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五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引导人民群众知法、守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逐步形成全民重视、全民参与、全民维护的良好局面。
井盖虽小,但遍布各处,每一起涉窨井盖的伤亡事故,对于受害人及其家庭都是难以平复甚至无法挽回的创伤。下一阶段,我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继续围绕“小井盖”来做“大文章”,持续跟进《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与各责任部门齐心协力做好窨井盖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守护者。
来源:湛江检察
【来源:广东政法】
bet现金下载网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